飞际移民 · 全国大型综合性移民服务机构咨询热线:400-8213-596

美国终结外交人员子女自动国籍:改为登记永久居民,9月4日起生效

2026-09-11

美国国土安全部(DHS)与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SCIS)发布一项临时最终规则(Interim Final Rule),修订相关法规,允许在美国出生、父母为"外国政府雇员"且父母双方均非美国公民的子女,通过I-485表格自愿登记为合法永久居民(绿卡持有人)。该规则自2026年9月4日生效,并于9月9日正式刊登于《联邦公报》(文号2026-18345,91 FR 57249,DHS案卷号USCIS-2026-0496)。公众评论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5日。

规则改了什么

依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及相关法律实践,在美国出生且"受美国管辖"的人通常自动获得公民身份,但外国外交官员的子女因享有豁免而不在此列。过去的法规主要针对"外国外交官"(foreign diplomatic officer)的子女。此次修订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更宽的"外国政府雇员"(foreign government employee),并明确其在美国出生的子女不自动获得美国国籍(除非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),但可自愿通过I-485登记为永久居民。若申请获批,其永久居民身份将追溯至出生之日,也就是说,身份自出生起即被视为有效。这一变化与第14418号行政令的取向一致,且仅适用于2026年9月4日当日或之后出生的子女;此前出生的子女,仍按出生时有效的法规处理。

谁是"外国政府雇员"

根据新规,符合定义的主要包括四类人:一是派驻美国的外国外交官员;二是驻美使馆或领馆中、属于派遣国国籍的雇员;三是受外国政府以官方身份雇佣的人员;四是享有国际组织豁免的合格国际组织雇员。同时,规则也明确排除若干情形,例如部分承包商、使馆雇用的第三国国民、私人幕僚,以及不符合相应签证类别的国有企业员工等。对于派驻美国的使团家庭而言,具体属于哪一类,直接决定其子女的国籍与身份结果,因此在规划生育与身份安排前,宜与所属使团确认自身归类。

不登记永久居民会怎样

登记为永久居民是自愿行为。若选择不登记,相关子女仍可能受《移民与国籍法》第262条规定的外国人登记义务约束(除非享有外交官员的豁免)。此种情况下,可由父母为14岁以下子女提交G-325R表格完成登记;子女年满14岁后,须在30天内重新登记并采集指纹。该表格本身不收取申请费,但据DHS估算,完成登记与生物识别的人均总成本约为340.15美元。由于新规同时修订了I-485与G-325R的表述,USCIS将更新表格中关于"在美出生且具外交身份者"的类别名称,申请人应注意使用最新版本表格。

诉讼带来的不确定性

DHS是在未经事先通知与评论程序的情况下直接发布该临时最终规则的,援引了《行政程序法》中的外交事务与正当理由例外,因此其法律基础存在争议。同时,DHS表示,鉴于马里兰地区法院在Casa Inc.诉Trump案(案号8:25-cv-00201,2026年9月2日)中作出的初步禁令,在政府获得相应救济之前,不会对经认证的集体成员执行该规则,也不会以与禁令冲突的方式实施。这意味着规则的实际适用范围,将取决于仍在进行中的诉讼走向,立场可能在短时间内发生变化。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,比较稳妥的做法是持续关注USCIS的官方公告,就I-485的递交时机与材料准备咨询专业人士,并留意评论期结束后是否会出台进一步的实施细则。

本文引用于:美国国土安全部(U.S.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)。

本文内容由本站综合整理,未经允许不得转载。

相关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