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移民上诉委员会(BIA)于 8 月 13 日就 Delcarmen-Lara 案发布先例裁决,推翻了自 2012 年沿用逾 14 年的 Matter of Arrabally and Yerrabelly 旧例。新裁决的核心是:一个持预先放行(Advance Parole)文件离开美国的人,在法律上构成一次「离境」(departure),因此可能触发《移民与国籍法》212(a)(9)(B)(i) 项下因非法居留而设定的 3 年或 10 年入境禁令。USCIS 已于 8 月中旬发布公告确认这一解释自 8 月 13 日起适用,并同步更新了政策手册相关章节。
理解这一变化,需要先厘清旧例保护了什么。长期以来,BIA 在 2012 年的 Arrabally 案中认定:一个人依预先放行授权临时离境、并预期返回继续办理身份调整,这种「政府授权的短期出行」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离境,因此不会触发因非法居留累积而来的 3 年、10 年禁令。这一解释对不少持 TPS、或曾在无审查入境后获准留在美国、后又依亲属或 DACA 身份谋求身份调整的人群极为关键——它允许他们外出探亲而不必担心回来时被按「非法居留离境」处理。
新裁决 Delcarmen-Lara(29 I&N Dec. 830, BIA 2026)明确推翻了这一「例外」。委员会的推理路径是:《移民与国籍法》并未给「离境」下定义,212(a)(9)(B) 条文本身也没有为预先放行创设豁免;国会若在别处考虑预先放行的离境后果,会明文写出来,而它没有,就不能推定存在隐含例外。据此,「离境」按通常含义理解,即离开美国国境。委员会同时区分了两个层面:预先放行仍允许当事人在入境口岸申请被「受检放行」(inspected and paroled),从而满足 245(a) 项下身份调整的某些前提;但「可以合法回来申请入境」与「物理上离开了美国」是两回事,离开这一事实本身可能触发禁令。
具体后果要按非法居留累积天数区分。在 212(a)(9)(B) 框架下,累积超过 180 天但不足 1 年的非法居留者,离境后 3 年内在美入境原则上不可入境;累积达 1 年及以上者,则触发 10 年禁令。两类在特定情形下可通过提交 I-601 等途径申请豁免,但门槛与不确定性较高。换言之,一个此前累积了较多非法居留、正考虑凭预先放行回一次祖国的申请人,今后再回来可能不再是「安全着陆」,而要先评估是否已踩到 3 年或 10 年的红线。
裁决也划定了时间边界:新解释向今后适用(prospective)。委员会考虑到 14 年间已有大量人合理信赖 Arrabally 旧例,因此不以新标准回头评判当事人 2007 年那次出行。这意味着历史出行仍可按旧例处理,但 8 月 13 日之后启程的出行,将按「离境」纳入禁令分析。作为 BIA 先例,该裁决对移民法官与国土安全部的裁决产生约束力,除非更高一级的联邦法院、总检察长或国会改变规则。
需要强调,这一裁决并没有取消预先放行,也没有让每个持预先放行的出行者都必然不可入境。它改变的是「离境」这一要件的认定,从而要求把「出行动作」与「非法居留后果」分开重新计算。对持有 TPS、或存在非法居留累积、并计划出行探亲的人群,建议出发前先核实自身已累积的非法居留天数,再决定是否出行;涉及重大身份利益的,宜在行程确定前咨询移民法律专业人士。本文引用于:美国移民上诉委员会(BIA,Matter of Delcarmen-Lara,29 I&N Dec. 830,BIA 2026)。